无形资产:甲方提供商标注册证、专利证书原件,配合乙方办理变更登记。
过户责任:
房产、土地使用权过户:甲方负责在交接后45日内办理完毕,乙方配合提供资料,税费按国家规定承担(甲方承担土地增值税,乙方承担契税)。
商标、专利变更:双方共同向知识产权局申请,费用由乙方承担,期限为交接后30日内。
第四条员工安置
涉及转让资产相关的员工[X]人,由[甲方/乙方]负责安置,具体方案见《员工安置协议》(附件三)。
如由乙方接收,甲方应结清员工工资、社保至交接日,乙方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。
第五条陈述与保证
甲方保证:
对转让资产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,资产未设定抵押、质押(已解除抵押的需提供证明),无查封、冻结等权利限制。
转让资产不存在产权纠纷,专利、商标无侵权纠纷。
乙方保证:
具备受让资产的资质和资金能力,支付款项来源合法。
按约定用途使用资产,遵守环保、安全等相关规定。
第六条违约责任
甲方逾期交付资产或办理过户,每逾期一日按总价款的0.05%支付违约金,逾期超过60日,乙方有权解除合同,甲方双倍返还定金。
乙方逾期支付价款,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的0.05%支付违约金,逾期超过30日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没收定金。
甲方隐瞒资产重大瑕疵(如房产已被抵押),乙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赔偿总价款20%的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