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条房屋交付与返还
4.1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,并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。
4.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,乙方应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完好无损地交还甲方。
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
5.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:
保证对租赁房屋拥有合法出租权。
负责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保养。
5.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:
按约定用途使用房屋,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。
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。
第六条违约责任
6.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,应承担违约责任,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。
6.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,每逾期一日,应按应付租金的_____________%支付滞纳金。
第七条其他约定
7.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,双方互不承担责任。
7.2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双方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八条合同生效
8.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