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属设施:[中央空调、消防设施、上下水管道、配电箱、卷闸门]等,具体详见《商铺附属设施清单》(附件一),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交接依据。
第二条租赁用途
乙方租赁该商铺用于经营[具体行业,如服装零售、餐饮服务、文具销售等],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(如从零售改为餐饮)。
乙方经营活动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商场管理规定(如适用),不得从事违法经营(如售卖假冒伪劣商品、无资质餐饮服务等)。
第三条租赁期限
租赁期限自[XXXX年XX月XX日]至[XXXX年XX月XX日],共计[X]年。
租赁期满,乙方如需续租,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,甲方同意续租的,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;甲方不同意续租的,乙方应在期满后10日内腾空商铺并返还甲方。
第四条租金与支付方式
租金标准:
第1-2年:月租金[X]元(大写:[金额大写]),年租金共计[X]元。
第3年起,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[X]%(如无需递增可删除此条)。
支付方式:按[季度/半年/年]支付,乙方应于每[季度/半年/年]的最后一个月25日前支付下一期租金至甲方指定账户:
开户银行:[银行名称]
账户名称:[甲方姓名/企业名称]
银行账号:[银行账号]
甲方在收到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合规发票(或收款收据)。
第五条押金(履约保证金)
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押金[X]元(大写:[金额大写]),相当于[X]个月租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