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条违约责任
甲方逾期交付房屋,每逾期一日按总房款的[0.05%]向乙方支付违约金;逾期超过[X]日,乙方有权解除合同,甲方应退还已收房款并支付总房款[X%]的违约金。
乙方逾期支付购房款,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[0.05%]向甲方支付违约金;逾期超过[X]日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乙方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。
甲方故意隐瞒房屋产权瑕疵、重大质量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的,乙方有权解除合同,甲方应退还已收房款并支付总房款[X%]的违约金,同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。
第六条不可抗力
因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战争等)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,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,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,双方可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,互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第七条争议解决
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八条其他
本合同未尽事宜,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,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本合同一式三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不动产登记机构留存一份(如需),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签字按手?。篲_______
日期:____年__月__日
乙方(签字按手?。篲_______
日期:____年__月__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