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条权利与义务
甲方权利义务:
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转让价款。
保证转让物品权属清晰,无权利瑕疵。
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交付物品,并提供物品相关的资料(如说明书、保修卡、购买发票等,如有)。
乙方权利义务:
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接收符合条件的物品。
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转让价款。
接收物品后,应妥善保管和使用。
第五条违约责任
甲方逾期交付物品,每逾期一日,应按转让总价款的[0.05%]向乙方支付违约金;逾期超过[X]日的,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,甲方应退还已收取的价款并支付转让总价款[X%]的违约金。
甲方转让的物品存在权利瑕疵,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被第三方主张权利的,乙方有权解除协议,甲方应退还全部价款,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(如律师费、诉讼费等)。
乙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,每逾期一日,应按逾期金额的[0.05%]向甲方支付违约金;逾期超过[X]日的,甲方有权解除协议,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(如适用),并需支付转让总价款[X%]的违约金。
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符合约定的物品,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[X%]的违约金。
第六条不可抗力
因地震、火灾、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,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,并在[X]日内提供相关证明。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,双方可协商延期履行、部分履行或解除协议,互不承担违约责任,但应退还已收取的多余款项(如有)。
第七条争议解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