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条物业管理及费用承担
1.乙方应遵守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规定,并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、水电费、燃气费、电话费、有线电视费等各项费用。
2.甲方应协助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沟通协调,确保乙方正常使用房屋。
第七条消防及安全责任
1.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消防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,对租赁房屋进行管理和使用,确保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。
2.乙方应自行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,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。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火灾、安全事故等,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,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。
第八条合同解除与终止
1.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本合同。
2.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,本合同自行终止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3.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,收回房屋,并没收乙方的租赁押金:
-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超过[X]日的;
-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;
-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擅自将房屋转租、转借他人的;
-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;
第九条争议解决
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。
第十条其他条款
本合同自双方签字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