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条相关费用承担
租赁期间,场地水电费(如有)、卫生费、物业管理费(如适用)由[乙方]承担,按实际发生额向甲方或相关部门缴纳。
乙方因使用场地产生的其他费用(如场地改造费、安保费、审批费等),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第七条场地的使用与维护
乙方应合理使用场地及附属设施(如有),因使用不当造成场地损坏的(如地面塌陷、围墙倒塌等),需在甲方通知后[3]日内修复或赔偿。
乙方如需对场地进行改造(如搭建临时建筑、铺设管线等),应提前向甲方提交改造方案,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,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;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,[改造部分归甲方所有/乙方拆除并恢复原状]。
甲方负责场地主体结构的维修(如因自然损耗导致的地基下沉),接到乙方通知后[7]日内安排维修,费用由甲方承担。
第八条双方权利与义务
甲方权利义务:
按时交付符合约定条件的场地;
监督乙方按约定用途使用场地;
租赁期内如需出售或抵押场地,应提前[30]日通知乙方,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。
乙方权利义务:
按约定用途使用场地并按时支付租金;
遵守场地管理规定,配合甲方检查;
不得擅自转租、转借场地给第三方。
第九条合同的解除
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解除本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