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附属设施:[家具:衣柜、沙发、床X张;家电:冰箱、洗衣机、空调X台;其他:燃气热水器、窗帘]等,具体详见《房屋附属设施清单》(附件一),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交接依据。
第二条租赁用途与期限
乙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[住宅]使用,不得用于商业经营或违法活动(如群租、存放危险品等)。
租赁期限自[XXXX年XX月XX日]至[XXXX年XX月XX日],共计[X]个月。
租赁期满,乙方如需续租,应在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,甲方同意续租的,双方重新签订合同;甲方不同意续租的,乙方应在期满后7日内腾退房屋。
第三条租金与支付方式
月租金为人民币[大写金额]元(小写:¥[X]元),租赁期内租金[保持不变/每年递增X%]。
支付方式:按[月/季/半年/年]支付,乙方应于每[月/季/半年/年]的[最后X日]前,将下期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:
开户银行:[银行名称]
账户名称:[甲方姓名]
账号:[银行账号]
甲方在收到租金后5日内,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(如需发票,乙方承担相关税费)。
第四条押金(履约保证金)
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[大写金额]元(小写:¥[X]元),相当于[X]个月租金。
押金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担保,用于抵扣乙方拖欠的租金、费用或房屋损坏赔偿。
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,乙方结清所有费用、腾退房屋并保持设施完好的,甲方在15日内无息退还押金;如有欠费或损坏,甲方从押金中抵扣,不足部分乙方补足。
第五条相关费用承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