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方因长期经营和居住需要,可对房屋进行较大规模装修和改造,但应事先将详细方案报甲方审核同意,并取得相关部门许可(如需),费用由乙方承担。租赁期满后,不可移动的装修、改造部分归甲方所有,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补偿。
第四条租赁期满处理
租赁期满,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,如乙方继续承租,双方应另行签订租赁合同;如乙方不再承租,应在期满前3个月通知甲方,按约定交还房屋。
第五条其他条款
本合同其他条款参照通用商住两用房屋租赁合同执行,长期租赁的特殊约定优先适用。
甲方(签字/盖章):[甲方签名/盖章]
日期:[XXXX年XX月XX日]
乙方(签字/盖章):[乙方签名/盖章]
日期:[XXXX年XX月XX日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