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接时间:甲方应在收到第二笔款项后[X]日内完成店铺交接,交接内容包括:
按《资产清单》《存货清单》交付实物;
移交原租赁合同、商铺钥匙、经营资质原件(如甲方名义办理的证件);
结清交接前的水电费、物业费、税费等费用(详见《费用结清确认书》附件四)。
合同变更:丙、甲、乙三方签订《租赁合同主体变更协议》(附件五),明确乙方取代甲方成为新承租方,原租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。
资质变更:乙方负责办理经营资质变更手续,甲方应提供必要配合(如签署变更申请书、提供原证件),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第四条债权债务划分
交接日前,店铺产生的债权(如客户预付款)、债务(如供应商货款)由甲方享有或承担;交接日后产生的由乙方享有或承担。
甲方隐瞒未披露的债务导致乙方损失的,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。
第五条陈述与保证
甲方保证:
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处分权,原租赁合同允许转让;
已向乙方充分披露店铺经营状况、存在风险(如周边竞争、拆迁规划等);
转让后不再以该店铺名义经营或干涉乙方经营。
乙方保证:
按原租赁合同向丙方支付租金及费用;
遵守丙方管理规定(如适用),合法经营。
丙方保证:同意甲乙双方转让行为,配合办理合同主体变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