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村房屋租赁合同
甲方(出租人):__________
身份证号码:__________
住址:__________
乙方(承租人):__________
身份证号码:__________
住址:__________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就农村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
甲方将位于____省____市____县____村,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的农村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。房屋设施包括:__________。
第二条 租赁期限
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。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,乙方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,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。
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
租金标准:每月人民币____元(大写:____元整)。
支付方式:乙方应于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将当季度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(账户信息:__________),或现金支付并索要收据。
第四条 押金
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元(大写:____元整)。租赁期满且无违约、欠费、房屋损坏等情形后,甲方应在5日内全额退还押金。
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维护
甲方责任:甲方应保证房屋权属清晰,具备正常使用条件。在租赁期内,房屋自然损耗的维修责任由甲方承担。
乙方责任: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,不得转租、转让或转借房屋。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,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。
第六条 房屋交接与返还
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,并签署《房屋交接清单》。
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,乙方应将房屋及附属设施按交付时状态返还甲方,并结清所有费用。
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
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:
一方严重违约,经催告后仍不履行义务的;
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无法使用的;
第八条 违约责任
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或房屋存在权属纠纷的,应退还已收租金,并赔偿乙方损失。
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0日的,甲方有权按日收取____%的滞纳金;逾期超过15日的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。
第九条 其他约定
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,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(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第十条 争议解决
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